问题 |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效力 |
释义 |
一、什么是附条件合同效力 我们知道附条件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因此,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解除条件又被称为消灭条件,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以后即失去效力。 因此我们需先判断该条件的类型再判断该合同的效力问题。若该附条件合同的是附生效条件的,那么当该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该合同开始生效。反之,若该合同是附解除条件的,那么该合同就开始失效。 二、附条件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若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根据规定则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该合同的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条件的成就与否应依靠事实的自然发展,当事人不应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或者促成条件的成就。 三、附条件合同与合同附件的区别 知道了附条件合同是什么以及效力如何,我们还得区分与合同附件的区别,这两者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万万不可混为一谈。 合同附件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卖家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重点在于附件二字。 附条件合同则是合同的一种附加条件,是从标准合同里面衍生出来的一种合同情况。 综上所述,若大家在合同中约定了附条件的条约,即使该条件预料即将实现,我们也不能自己主动去促进条件的成就,要依靠事件本身的正常发展自然地实现。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讲解的关于什么是附条件合同效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你解除疑惑,若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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