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户口可以转走吗 |
释义 |
一、女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户口可以转走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可以随女方迁移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处理,夫妻双方约定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的,孩子的户口可以随女方迁移的,女方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移登记,符合迁移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为女方办理迁移登记,将女方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移出去。 二、起诉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 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准许离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女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孩子的户口一般也要跟随女方的,这是为了方便孩子日后上学和生活。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女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户口可以转走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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