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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中意外受伤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否合理
释义
    去年年底,我儿子在嘉兴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操作数控车床时不小心右手中指一小截被轧断。出事后,单位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今年年初我儿子又对受伤的指头做了一次修复手术,他和单位签过劳动合同,现在用人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5万元赔偿款以了结此事。请问这样赔偿是否合理?如果通过法律渠道应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你儿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一般由他的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的,你儿子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鉴定结论,可依法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包括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等。
    建议先和你儿子的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另外,如果不构成工伤,可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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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