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 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但合同如不存在合同法52条规定违约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话,合同效力应不受影响。 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仅有部分共有人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仅仅是影响合同是否能实际履行的问题。 二、多人共同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签字的合同效力认定 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房产处置问题。由于国内家庭在购房时,普遍习惯将孩子的名字一并写入产证,当然,这可以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高额遗产税,但是也给房产处置带来不便。《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为了孩子出国留学、重大疾病治疗、换房等原因出售房屋,可视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但原则上应由父母共同同意才能处置。因此,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异情形,在父母离异后,一方拟处置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同意,否则可能无法办理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另外,作为购房人,亦应注意询问出售方中未成年人父母的婚姻状况,在确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购房房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果他没有授权另一方对房屋的处理,那么就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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