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遗嘱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第21条规定可知:公证遗嘱仅为遗嘱形式之一,如果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但是,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如下几种情况中: 第一、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第二、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第三、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第四、被窜改的遗嘱; 第五、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第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第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第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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