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和社保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发现参加工作日期和社保缴纳时间不一致,个人可以通过向社保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来进行核实和调整。社保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确保社保待遇的计算和领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参加工作日期是指个人开始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的日期,而社保缴纳时间是指个人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因此,有时候参加工作日期和社保缴纳时间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参加工作日期和社保缴纳时间不一致,可能会影响到社保待遇的计算和领取。一般情况下,社保待遇的计算和领取是以个人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的,如果个人的社保缴纳时间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不一致,就可能会导致社保待遇的计算和领取出现偏差。 三、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可以自己改吗 不可以。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档案出现错误或者不足之处需要更改,是需要上级批准的,然后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整改,是不能随便修改的,也并不是谁都可以更改。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 社会活动 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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