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以及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点有: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法律网提醒您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生效要件一般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法律网提醒您,居间人与委托人首先要订立书面的居间合同,这是形式要件;其次,居间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且居间事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三,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款。 ![]() 三、居间合同可以代理一方签字吗 居间合同可以代理一方签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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