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的 |
释义 | 消费税税目共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下面给大家具体介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消费税。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综上所述,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这4种消费品是要缴纳消费税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了。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如果您还有消费税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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