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放弃继承公证可以直接过户吗 |
释义 |
一、拿放弃继承公证可以直接过户吗 《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继承人办理了继承公证后,如果是继承房屋等不动产的,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证据 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 (一) 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二) 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 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四) 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五) 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六)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过户房产证 房屋过户的话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放弃继承权可以由其它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无论对于放弃继承权人本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还是对于第三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拿放弃继承公证可以直接过户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财产过程当中,他的公证是需要本人到公证处进行登记办理,也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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