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接受 |
释义 |
一、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接受 赠与合同是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受赠人可以不接受赠与。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且受赠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也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 二、无偿赠与合同效力 1.无偿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 2.无偿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无偿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无偿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三、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接受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受赠人如果不接受赠与人的赠与的财物,赠与人是无法强制性的给予受赠人的,并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无法生效。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法律网的官方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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