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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迁不让评估可以吗
释义
    一、动迁不让评估可以吗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最多能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你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你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了,此评估价应视为你认同的价格。
    
       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
    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三、资产评估?的作用:
    1、咨询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咨询的作用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
    2、鉴证作用
    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3、促进作用
    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最多能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所以,我们的动产可以评估可以不评估。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动迁不让评估可以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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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