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教唆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教唆侵权与共同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 关于教唆、帮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学者之间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的学者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共同加害人,共同加害人按其行为的特点,可以分为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因而,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共同侵权行为人实行的行为,都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有的学者认为,如果某人教唆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侵权行为,由于各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其行为已与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一个共同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都是共同侵权行为人。 有的学者认为,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并未直接从事加害行为,原则上是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是,如果不令这些教唆人或者帮助人承担侵权责任必将大大违背社会正义观念,而且也不利于遏制此等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之发生。因此,在民法典中将这两类人与直接从事侵权行为的人同样对待,视其为共同侵权行为人。 三、教唆侵权中的教唆行为包括哪些 教唆行为,是指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通过刺激、利诱、怂恿等方法使该他人从事侵权行为。教唆行为只能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作出,消极的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加以表达,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可以当面教唆也可以通过别人传信的方式间接教唆。 综上所述,如果侵权的行为是由他人通过刺激、利诱、怂恿等方法教唆而成,那么教唆者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教唆侵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