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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续展在哪里办理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以下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可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就近办理,窗口地址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2、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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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