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核 |
释义 | 1、 审批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⑵《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 审批条件: 承租人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支付租金能力。 3、 需提交的资料: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 ⑵土地评估报告; ⑶新征地的需提供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及资料,原用地批复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企业改制以租赁方式处置原国有划拨土地的,需提供政府批准改制的文件及其它资料; ⑷土地宗地图。 4、 审批程序: ⑴承租人提出申请; ⑵行政服务局受理审核,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查; ⑶审查材料、确定年地租; ⑷签订租赁合同; ⑸国土资源局办件; ⑹报市政府审批。 5、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 ⑴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租赁费; ⑵属新征地的按国有建设用地的标准收取有关税费后,再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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