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
释义 | (一)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2、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3、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4、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5、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6、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二)下列纳税人可以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偶尔取得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的纳税人; 2、自产自销免税农、林、牧、水产品的农业生产者; 3、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