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请法律顾问指引 |
释义 | 聘请法律顾问指引 初步接触 客户提出法律服务需求,律师在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后,推介法律服务内容,双方初步电话沟通并预约面谈交流。 面谈交流 律师与客户或其决策层、管理层经沟通交流,了解并准确判断客户需求,进行服务内容预测。面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律师介绍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概况及业绩 · 律师介绍法律顾问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含增值服务)、服务收费 · 律师介绍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管理系统 · 客户说明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含特别要求)、聘请意见 · 双方就法律顾问服务事宜进行深入、全面、广泛的交流 出具服务建议书 针对客户的管理状况及实际需求,进行服务内容、服务领域、服务费用等进行整合,向客户出具《法律服务建议书》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 双方就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执行要求、执行条件、执行周期、费用结构、结算方式等事宜充分磋商,直至达成共识 · 签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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