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一、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在哪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也必须具备一般犯罪中止的条件,而且还必须具有共同犯罪中止的特殊性。 二、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根据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而不尽相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刑法对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对主犯的处罚原则 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此外,对于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等方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至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胁从犯,则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从处罚上就可以看出来,因为中止犯的主观恶性比较小,即使未能防止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处罚还是比未遂上轻一点。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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