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的方式 合同权利义务怎么终止 |
释义 | 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即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在合同法里面已经有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怎么终止?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权利义务怎么终止 (1)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合同终止后,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终止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消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直接规定的,因此,合同终止后合同条款也相应地失去其效力,但仅是合同的履行效力终止。即为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效力终止。但在实际中,合同终止后仍会产生遗留,当事人在缔约时一般应对此类情况作出约定。为实际满足合同权利义务双方之间的关系,《合同法》第98条规定,如果合同终止后尚未结算清理完毕的,其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者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因其一方或各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可以概括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前者如《合同法》第94条内容,后者可分为双方协议解除以及单方行使约定解除权。 1)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在于,首先,法定解除中的解除权发生条件以及其具体条件的行使、效力和消灭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例如,《合同法》第94条规定,具备其主要规定的四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约定解除权的发生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当事人对某一事项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才可以使用法定解除权的有关规定作为补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作出相应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条件是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对《合同法》上法定解除条件的适用。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等,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合同法》分则承揽合同关于定做人的法定解除权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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