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 |
释义 |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赏:男,45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许涛:又名许惠涛,男,40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河:男,37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郭美生:男,45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振鸿:男,32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木深:男,30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木炎:男,35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镇,又名李水镇:男,32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佛林:男,46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国超:男,51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桓:男,23岁,汉族,无业。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成群:男,32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振贵,又名张振桂:男,29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l998年6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木材:男,23岁,汉族,渔民。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1998年6月6日被逮捕。 1998年7月21日,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赏、许涛、林河、郭美生、林振鸿、李木深、李木炎、李镇、李佛林、陈国超、刘桓、黄成群、张振贵、林木材犯走私毒品罪,向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8年8月13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8年4月17日,被告人黄赏、郭美生、李木深、李木炎、李镇、李佛林、陈国超、刘桓受陈凯(另案处理)雇佣,由被告人黄赏负责,在一艘铁船上改装暗仓准备到束埔寨海域向国内非法运载大麻。同月22日,陈凯又雇佣被告人许涛作船长,议定的运载大麻数量为3吨,运费人民币(下同)55万元。当晚,由被告人许涛为船长,陈凯并预付运费3万5干元;被告人黄赏、陈国超、李佛林为驾驶员,被告人郭美生为通信联络员,被告人李木深、李木炎、李镇为轮机,被告人刘桓为船员共9人,在香港居民李光的率领下,驾驶改装后的铁船从汕尾市甲子港到达柬埔寨海域,向一腔外籍货轮驳接大麻219箱,共4354公斤。被告人黄赏和许涛因所载数量超出原议定数量,二次与陈凯联系要求追加运费30万元,陈凯先追加10万元,该款按许涛要求分发给铁船上各被告人的家属。5月2日早,铁船返回汕尾市遮浪对开海面的预定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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