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清偿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财产清偿什么意思 清偿,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将导致合同关系终此。此处所说的按照约定对义务的履行,就是指清偿。关于清偿的性质,学界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是法律行为说。该观点认为,清偿为发生私法上效果的合法行为,应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说又分为单独行为、契约说和契约或单独行为说三种;二是非法律行为说。非法律行为说分为单纯事实行为说和准法律行为说。单纯事实行为说主张清偿乃单纯的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说则认为,清偿是属于广义的准法律行为。三是折衷说。给付行为为法律行为时,清偿亦为法律行为;给付行为为事实行为,清偿亦为事实行为。 ![]() 二、如何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即可以宣告破产或解散之日。 清算财产主要为以下三方面,即是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若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与财产清偿什么意思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财产清偿什么意思的问题。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真正消灭。如果您对清偿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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