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是什么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转让属于二级市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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