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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带担保怎么约定
释义   一、连带担保怎么约定
    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可以写债权的种类、数额等等内容。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连带担保怎么约定的相关内容,连带担保需要双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当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作为担保人需要代替债务人进行相关债务的偿还,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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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0: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