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军人的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以下是法律网为你整理的关于军人的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八级: 1.轻度癫痫; 2.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4.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5.单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骨缺损≥25cm2; 7.脑叶切除术后; 8.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后; 9.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 10.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2.四肢骨折非关节活动方向成角畸形10°~15°; 13.四肢长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 14.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反复发作6个月以上; 15.下肢短缩>2cm; 16.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20%; 17.面部瘢痕>10%; 18.女性一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9.一眼矫正视力≤ 0.2,另眼矫正视力≥0.5; 20.双眼矫正视力≤0.5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1.双侧睑外翻合并睑闭合不全; 22.外伤性青光眼; 23.双耳听力损失≥5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90dBHL; 24.发声及构音困难; 25.一耳或双耳廓缺损累计>1/3; 26.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27.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颗以上; 28.舌缺损小于全舌1/3; 29.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2cm; 30.肺叶切除术后; 31.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伴胸廓畸形; 32.血管代用品重建胸主动脉术后(其余胸主动脉无夹层或动脉瘤); 33.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34.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 35.肺内多处异物存留; 36.气管损伤成形术后; 37.胃部分切除; 38.小肠部分切除; 39.肝部分切除; 40.胆道修补或胆肠吻合术后; 41.胰腺部分切除; 42.甲状腺功能轻度低下; 43.甲状旁腺功能轻度低下; 44.女性单侧乳腺切除; 45.一侧睾丸、附睾切除; 46.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47.一侧肾上腺缺损; 48.单侧输卵管切除; 49.异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1/3。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伤残标准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关于军人的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关于军人的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关于军人的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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