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会开庭几次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会开庭几次 民事纠纷会开庭一次,有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会开两次庭,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重新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 二、民事纠纷案件会留案底吗 民事纠纷案件不会留案底。一般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对民事纠纷的案件进行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会有案件记录。但民事诉讼的案底属于法院的案件档案,不属于行政处罚案底,更不属于刑事犯罪案底。如果行为人没有履行判决,那法院会强制执行。法律网提醒您,故意逃避执行的,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怎么收 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按照如下规定收取: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