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管辖约定后住所变更怎么办 |
释义 |
一、协议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二、协议管辖的类别 协议管辖有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之分。前者必须有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书面协议;当事人协议选择后者则指从原告向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推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该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普遍地承认默示协议管辖,只是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故意向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约定后住所变更怎么办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协议管辖约定后住所变更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当事人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但后来当事人变更住所的,由签订协议时的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是目前比较广泛的应用原则。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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