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普通程序 |
释义 | 一、鉴定普通程序 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一)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三)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四)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五)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六)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七)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 二、司法鉴定有什么作用 司法鉴定主要是在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对于专门领域的专业问题,通过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相应领域的行业专家运用科学的鉴定方法得出科学、独立的第三方结论从而帮助审判工作查明事实真相,确定法律关系,评判责任承担。其主要作用在于解决司法机构不能判断的科学性、专门性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专业的人作出专业的判断。 三、普通程序特点 与其它诉讼程序相比,普通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一)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其表现在:从体系上看,普通程序包括了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等各个法定诉讼阶段,每一个诉讼阶段按顺序相互衔接,体系完整,反映了审判活动和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二)普通程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体现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除贯彻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外,不需要适用其他任何一种诉讼程序的规定,是不依赖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独立的诉讼程序。 (三)普通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普通程序适用于各级各类法院审理诉讼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和各专门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基层法院除审理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外,审理其他案件也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以上是一篇关于“鉴定普通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鉴定普通程序,经过分析,可以得知,除此以外,还有司法鉴定的作用以及普通程序的特点包括范围。与此同时,对于司法鉴定,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