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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发催告函严重吗
释义
    一、开发商发催告函严重吗
    只要是涉及到催告函的话事情是非常的严重了。
    
    二、收到催告函了怎么办
    律师催告函是指经委托人的授权的律师向相对人发出的催促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书面表达,发出催告函可知委托人对催告事项的重视程度,希望相对人能够积极的履行催告事项。律师催告函同时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向对方发出的催告函,使用邮局的特快传递即EMS,索要回执。回执上面有收件人的签字或拒签拒收的记载。对方如签收就证明对方收到催告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这就是收到催款涵的证明。
    三、公示催告的有效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防止当事人的诉累,笔者认为,公示催告案件的公告期间在不少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十日的前提下,建议延长至票据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后十五日,这样既可以让利害关系人能够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所持票据的状况并及时申报权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可以防止当事人通过恶意申请公示催告损害正当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票据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发商发催告函严重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在日常的房地产纠纷中,我们千万不要等到事情变得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才自己醒悟过来,对于纠纷的处理我们要非常积极的面对,不要逃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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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