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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他项权证的概念
释义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概念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不动产登记证明就是一种将不动产登记入簿,是一种法定凭证。他项权证是专门给抵押权人或者债权人的一种凭证,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二、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补办的过程如下:
    (一)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二)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房屋他项权证里面记载哪些内容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他项权证的概念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专业术语,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经过合法的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的权利证书,他项权证未注销的情况下,该房屋的处置权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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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