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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一、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时,不需双方一致同意,合同的效力都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出终止。但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履行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③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④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⑤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2)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④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⑤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
    (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他们签订的合同依然是可以解除的,这个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如果你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6]《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十条
    [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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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