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二抵给个人 |
释义 |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二抵给个人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一)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二)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三)房屋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四)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五)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六)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二、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债务偿还的期限,约定期限到期,并能按照约定内容履行,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一样吗 房屋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所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是一样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二抵给个人的相关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二抵给个人进行了明确的条件限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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