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什么是技术秘密?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 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应负一定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是: 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秘密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2、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 3、承担保密义务。 4、承担受让人按照约定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5、使用技术秘密不得超过约定的范围; 6、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技术秘密,支付使用费; 2、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秘密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 3、使用技术秘密不得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 4、承担保密义务。 三、当事人一方违反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让与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且承担约定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技术秘密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泄露技术秘密,给让与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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