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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医疗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职工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6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
    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三、医疗期工作的计算
    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整理的有关医疗期间的工资问题,介绍到这相信您对医疗期间企业对员工的救济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主要介绍了医疗期间工资的规定,按照规定公司或企业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救济费用的,解答了医疗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等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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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