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样解除登记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样解除登记 土地使用权解除抵押登记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受理之后将材料转交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然后再转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审核结束之后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 2.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 3.抵押权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提交抵押权人的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属单位的要提交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抵押权人因遗失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抵押人因遗失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和补办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前,必须刊登该证件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公告期满一个月后,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我局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在办理时需提交相应的《日报》和遗失材料的证明。 4.需要提交其它有关规定的资料。 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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