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途径有哪些 行政处罚可以减轻的法定情形包括: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减轻行政处罚是否需要集体讨论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减轻行政处罚应当经过本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予以决定。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民,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的幅度内,根据处罚的情况,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了防止处罚人员滥用这个权利,因而对其是有限制规定的: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2.要有正当目的的存在; 3.给予的处罚需要跟违法情形相适宜。一般行政内部是有具体的规章限制其自由裁量权的。 三、行政处罚书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