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必须出庭的原告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必须出庭的原告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当中的原告就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第三人拒不出庭将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 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交通事故诉讼规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三、原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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