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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错要如何举证
释义
    一、过错要如何举证
    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 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 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 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过错问题的分类有哪些
    1、债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这类合同主要是无偿合同,如《民法典》第189条、第191条、第374条,第406条规定的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
    2、因债务人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民法典》第303条和第320条的规定等。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债务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而且直接出现了“过错”的字样。
    3、因债务人过错造成对方损害,且在合同法的条文中未出现过错字样,但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的。如《民法典》第374条、第394条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保管不善即相当于保管人有过错,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4、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302条、第311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此条不是以违约方有无过错作为违约方是否承担责任的构成条件。而是在这种情形下,法律赋予违约方以抗辩权。违约方可以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严格来说,这不是过错责任原则,只是违约的一种特殊情形。
       三、过错举证是什么意思
    没有举证负担的诉讼当事人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将诉讼中的证据灭失(含以灭失为由而拒绝提出的情形),致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待证事实,无据可查,无证可用,因而形成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情形下,该方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过错要如何举证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过错举证责任应该由主张人提出,否则会被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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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