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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人一直不认罪怎么办
释义
    一、被告人一直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当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如何辩护
    法律网提醒您,当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辩护关键点如下:
    1.是被告方提出的证据是否成立,足以得出无罪的结论;特别是该证据是否足以推翻或否定原告的证据。
    2.被告方的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可信度都会是重点。
    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反之就是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就能对其定罪量刑。所以,你做无罪辩护,不能只凭无嫌疑人口供作为依据,还要通过案件的证据链条是否完备、充分上考虑。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有罪的,可以考虑无罪辩护;现有证据充分的,考虑有罪辩护。
    4.在被告人不认罪时,辩护人不应作有罪辩护,只能作无罪辩护;
    5.如果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的理由不成立,或者辩护人在阅卷后认为公诉机关的证据非常扎实,有罪证据确凿,认为被告没有如实向辩护人陈述案件事实,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不能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辩护人作有罪辩护。
    6.法理上辩护人不能指控被告人。
    7.按照刑事诉讼法理论,我国的刑事诉讼由原来的纠问式诉讼转变为对抗式诉讼,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提出有罪证据;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辩护意见,对证据质证,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材料和意见;法院居中裁判,确认证据效力、确认是否有罪、衡量罪行轻重。作为辩护人在刑事辩护中不能指控被告人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的人能供述犯罪事实,但不一定承认是犯罪或不承认某一罪名)。
    坦白情节一般在庭审之前(比如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愿认罪一般在法庭上(也可能在庭审之后)。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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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