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被告羁押如何开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因被羁押不能出庭审理案件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者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事被告羁押如何开庭”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因被羁押不能出庭审理案件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者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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