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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异议处理程序
释义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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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