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 |
释义 | 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期限及责任 企补医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为三部分: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完全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以上三部分保险责任均由企补医保按根据企业筹资能力按不同比例赔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以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期限与责任的相关内容,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是报销其两千元以上的部分,而结算比例则是两千元以上部分报销百分之五十,一年累积报销金额为两万元,而且参保人员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就诊时的各种单据,当做报销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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