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公司破产重组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公司破产重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 二、 公司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破产重组是经济学术语,法律术语是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一样属于破产程序。区别在于: 1、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2、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3、具体措施不同。前者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等,后者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主要有拍卖、强制变卖、折价出售等措施; 4、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前者力图使债务人复兴,保留并提高企业的财产和营运价值,债权人自然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后者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限而受清偿,而且财产变价可能使企业损失巨大,债权人最终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的清偿极为有限。 三、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怎样的 1、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2、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3、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申请公司破产重组条件的相关内容。公司在进行破产重组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内部人员完成的,虽然是这样,还是要加强监督,防止有些员工从中藏匿公司的资产,这样一来的话公司就会受到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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