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权利能力是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权利能力是哪些 民事权利能力的意思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立之初开始具有,到注销登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的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 2.开始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以来就享有; (2)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 3.持续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旦出生,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是自然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定事由,并且民事权利能力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转让,也不能抛弃或者继承。 (2)民事行为能力不仅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还要有健全的智力。 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就具备,是不可以放弃的,其内涵丰富,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是不可以放弃的,除非公民死亡,就不再具有这些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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