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可以优先破产分配吗 |
释义 | 一、留置权可以优先破产分配吗 不可以。尽管留置权是一种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权利,但它并不能使债权人在破产分配中享有优先权。 换句话说,在破产程序中,留置权并不能让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破产财产的分配。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留置权与破产申报关系 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诉讼的行为,这被称为破产申报。 而留置权,作为一种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权利,与破产申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当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这可能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破产申报和破产分配。 你是否对破产分配中的其他权利有所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