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释义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
    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
    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
    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
    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
    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法律上对于证人的证词质证也有一定的方式,对于哪些不能作为依据也有相应的规定,大家可以进行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