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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版权费用收取标准
释义
    在实践中,网络版权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版权费用收取标准
    电视剧网络版权频现天价
    还未杀青的《攻心》的网络版权卖出2000万元,曾让电视剧界一片哗然;7月,搜狐视频以3000万元拿下98集新版《还珠格格》网站独家播映权,被业内称为一次“钱”途叵测的豪赌。仅仅两个多月后的今天,纪录再一次被刷新。
    
    电视剧《浮沉》尚处于剧本修改阶段时,其网络版权就触发竞争大战,最终单集售价突破百万元,成为网络视频播放版权市场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百万剧集”。 如此身价,和此前81集热播剧《武林外传》仅为10万元的网络版权相比,上涨了800多倍。
    在“蒜你狠”、“姜你军”、“药你命”等日常生活品连续涨价之后,这种涨价效应在电视剧网络版权上也日渐凸显。前不久,某网站副总裁发微博称:“最近参与买剧,感觉网络视频全急眼了,100多万一集打破头去争,简直疯狂啊,这样下去迟早大家都玩完。”
    在版权保护政策一再锁紧的大背景下,2009年底视频网站酷6斥资3亿购买版权。在酷6带动下,国内视频网站进入版权资源争夺战,此后版权价格一路暴涨。
    经典剧集《潜伏》在其网络版权仅仅是每集1万元;2009年,电视剧《大秦帝国》每集2.5万的网络版权曾被视为“天价”。而这样的价格,今天用很多业内人士的话说,“不过是个零头”。
    从2008年之前几百元一集的“免费午餐”,到2009年初一部戏只要几万元,到如今每集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一些热播剧网络版权的价格甚至超过一线卫视。包括搜狐购买新《还珠格格》、优酷购买《倾城雪》、乐视购买《后宫》、PPS购买《王的女人》等热门剧,价格均超2000万元。
    “两三千万元购买一部电视剧,即使一些卫视也出不到这个价。”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一些视频网站花钱赚吆喝的可能性远大于追求盈利,他们期待凭借一场场“烧钱游戏”,在市场上凸显其品牌影响力。
    二、网络版权委员会
    网络版权委员会是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的“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以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首批加入委员会的共有120家企业。这些企业还联合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了“网络版权费用收取标准”的相关内容,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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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