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委办案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纪委办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1、受理: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2、初步核实: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二)立案检查: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 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三)调查核实:调查过程中,要查清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违纪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状况、以及造成的后果。 (四)移送审理:凡属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党纪处分或免于处分)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二、纪委有权查渎职罪吗 无权,渎职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 渎职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监察委与纪委有何不同 监察委是国家的机构,纪委是党的机构;监察委监察对象是所有公职人员,纪委监督所有中共党员;监察委依《国家监察法》(尚在制定中)开展业务,纪委依党章党纪党规开展业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纪委办案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其实不只是纪委有监督监察官员的职权,每个公民也是有义务去监察这些贪官污吏的,要是发现有人中饱私囊、贪污受贿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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