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结案后还可以找当事人索要赔偿吗 如果只是交警那里结案,但双方的赔偿既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交通事故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也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因此我们了解了其中的规定才能知道是可以在向当事人进行索要赔偿的,不过也需要在法律范围之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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