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固定资产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中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折旧的方法主要有这些: 1. 平均年限折旧法,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2.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固定资产入股交什么税 法律网提醒,固定资产入股可能要交增值税,但是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的,不需缴纳增值税,没有风险共担的而是取得固定收益的,按租赁业缴纳相应比例的税费。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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