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本人去开吗 |
释义 |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本人去开吗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并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前往。 1.虽然通常情况下,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申请是最常见的做法,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父母持有有效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也可以代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般单位,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1.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委托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这种委托办理的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一般单位,公安机关可能不会接受委托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请求。 因此,在委托他人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三、如实报告刑事处罚 1.根据《刑法》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2.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权益。如果故意隐瞒刑事处罚记录,可能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3.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如果有过刑事处罚记录,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同时,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报告义务。 看完文章后,你是否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有更多疑问,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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