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送达制度的现状 |
释义 |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这种送达制度的现状是: (1)留置送达的适用率为送达总数10%左右,这对送达诉讼文书来说,并非一个小的数目,也就是说,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会有10%要适用留置送达; (2)留置送达的程序和方式是由送达人邀请受送达人所在基层组织的代表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见证人姓名,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这些程序和方式进行完毕送达才完毕; (3)留置送达的法律效果,当送达人原原本本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时,送达才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反之,如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则就表明送达违法,送达不发生法律效力。基层人民检察院曾经对留置送达不符合规定而提出抗诉的案例。这说是法律有规定应从其规定的原则的具体体现。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送达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送达 邮寄送达中存在哪些问题? 转交送达的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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